交通运输部近日宣布对《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进行如下实质性调整:第一条,关于企业管理人员配备:从事船舶管理的公司需依据管理的船舶数量配备相应数量的海务和机务专职人员。具体要求如下:沿海普通货船管理:1-10艘,至少1人;11-20艘,至少2人;以此类推,30艘以上需4人。
水路运输经营者委托船舶管理企业为其提供船舶海务、机务管理等服务的,按照《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将第十条修改为:“交通运输部实施省际危险品船运输、沿海省际客船运输、长江干线和西江航运干线水上运输距离60公里以上省际客船运输的经营许可。
《关于修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着力为水路运输企业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
但潜艇,不论其吨位大小,习惯上均称为艇。 法律依据:《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第一条,为规范船舶管理业的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水路运输安全,促进水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了本规定。
将第一条修改为:“为加强老旧运输船舶管理,优化水路运力结构,提高船舶技术水平,保障水路运输安全,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相关法规明确规定《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该规定明确指出,经营船舶管理业需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管理体系。
1、中国海事局对代管船舶的管理措施及流程涵盖船舶登记、安全与防污染、检验与证书管理三大核心环节,同时需防范典型问题并遵守相关法规。管理措施及流程船舶登记管理代管船舶需满足合法建造或购置条件,提交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检验证书等完整材料。
2、安全检查与演练:定期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符合客运安全标准;组织客渡船应急演练,提升救援队伍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高速客船专项管理 备案制度:取消《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核发后,实施安全备案制度。高速客船公司需提交《安全营运承诺书》及相关手册,海事管理机构审查后予以备案并公示。
3、安全作业类型及报备要求明火作业:需提前申请并填写《船舶港内安全作业申请书》,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作业前需制定详细的安全防范措施,如配备灭火器材、隔离易燃物等。拆修关键设备:需提交技术资料和维修计划,明确设备名称、维修内容及时间安排,经海事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作业。
海事局客运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办法涵盖法规依据、船舶管理、安全监管、专项管理及违规处理五大方面,构建了系统化的安全管理体系。法规依据与总体要求依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23修订)》,海事局通过制定和执行法规规范水路运输经营行为,明确禁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鼓励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中国海事局对代管船舶的管理措施及流程涵盖船舶登记、安全与防污染、检验与证书管理三大核心环节,同时需防范典型问题并遵守相关法规。管理措施及流程船舶登记管理代管船舶需满足合法建造或购置条件,提交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检验证书等完整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舶港内安全作业监督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船舶港内作业行为,保障船舶、港口设施及人员安全,防止水域污染,促进港航经济健康发展。适用范围与目的该办法适用于我国沿海、内河港口内所有船舶的安全作业,涵盖拆修关键设备、试航试车、放艇(筏)救生演习、烧焊或明火作业等场景。
海事局在洪峰期间通过强化预警研判、严格现场监管、落实随船监管、加强应急值守和调整交通管制等措施做好渡船管理工作。具体如下:强化预警研判:海事局联合港航、水文等部门快速响应,提前谋划并落实防范措施。

《营口市休闲旅游船舶安全管理规定》于2026年6月17日正式发布,旨在规范营口海域内休闲旅游船舶安全管理,保障生命财产与环境安全,促进海上休闲旅游产业发展。
参照相关地方性法规 对于农用自备船的具体安全管理规定,如船舶的航行、停泊、作业等方面,可参照《徐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地方性法规。这些法规对运输船舶的证书、标识、载货要求以及航行安全行为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以确保农用自备船的安全运行。
专项政策强化管理部分地区如奉节县通过专项文件要求清理取缔“三无船舶”(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控制船舶保有量规模,并推进检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制度管理和航行管理的制度化运行。